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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美家書

行審判不憑眼見(2020-09-06)

錢黛芙牧師

〈以賽亞書十一1-5〉這麼說:「從耶西的本必發一條;從他根生的枝子必結果實。耶和華的靈必住在他身上,就是使他有智慧和聰明的靈,謀略和能力的靈,知識和敬畏耶和華的靈。他必以敬畏耶和華為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也不憑耳聞;卻要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以口中的杖擊打世界,以嘴裡的氣殺戮惡人。公義必當他的腰帶;信實必當他脅下的帶子。」

  這是在指耶穌基督的經文。說祂「行審判不憑眼見,斷是非不憑耳聞」,但卻又能以「公義審判貧窮人,以正直判斷世上的謙卑人」。引人注意的是,不憑眼見如何行審判?不憑耳聞如何斷是非?我們今天會覺得,為了要審斷公平,當然得多看多聽才能了解事實真相,然而聖經卻告訴我們,神不是這麼看的,祂行審判不憑看,祂斷是非不靠聽。除了告訴我們祂神性的超能力之外,更叫我們看見,我們今天所以為可以依憑的,其實多麼不可靠。我們以為所見的可靠,所以有所謂眼見為憑,我們以為所聽的可靠,所以鼓勵多方打聽,殊不知,這一切都可能反使我們失真失準!如此說來,人間法庭的審判,事事講求證據,也一樣不可靠。然而人間的法庭也只能如此,以看得見的為憑。所以人要想爭得真正的公平正義,靠人的審斷是辦不到的。

  〈以賽亞書〉說,神審斷不憑眼見不憑耳聞,還因為神是看人內心的,世人看外表惟神看人心。這一點人更辦不到了,人不但看不見人的心,更看不見自己的心。我們在許多自己認為不公不義的事上,有多少是偏袒了自己,所以覺得環境對不起我,或人對不起我,事實上是自己的問題而不自覺?因此,符合我認定的,就有公平公義,不符合的就沒有,這種現象充斥在屬人的群體中,基督徒的群體一樣不例外。

  〈以西結書十八29〉記載了以色列人覺得神不公平的怨懟詞,而神對向祂嗆聲的以色列人這麼說:「以色列家還說:主的道不公平!以色列家啊,我的道豈不公平嗎?你們的道豈不是不公平嗎?」以色列人認為神不公平,而神指出他們的問題:「以色列家啊,我必按你們各人所行的審判你們。你們當回頭離開所犯的一切罪過。這樣,罪孽必不使你們敗亡。」〈以西結書十八30〉回頭轉向神離開自己認定的,是惟一的解方。我們不轉向神,就永遠看自己是對的,不覺得自己已經不客觀不精準。我們是否信服神,端看對自己不公平的事,我們能否更一心仰望祂,因為知道祂才是真正公平公正的掌權者。

  保羅在〈羅馬書十二19〉中更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這看在許多覺得神對自己不公平的人眼裡,豈不要像以色列人一樣更要氣到炸鍋了!

  浪子回頭故事裡那個滿肚子不高興的大兒子,就是覺得父親不公平,為父的並沒有解釋出讓他滿意的答案,只勸他快回到屋裡去,不要站在外面的黑暗裡。因為只有回到神裡面,有了神的光照,人才能真實的看見自己,一顆怨懟的心,只會讓自己持續在黑暗裡,看不見實況也得不著解方。神要我們轉向祂,先信,信必帶來對祂的降服,信服,使我們活在祂的光中,不憑己所見判斷,將主權交給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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