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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美家書

自義或自棄?!(2020-07-12)

錢黛芙牧師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四3-5〉裡這麼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這就是保羅對別人批評論斷他時,他的態度。他說,他不覺得自己有錯,但也不覺得可以因此稱義,因為判斷他的乃是神。連他自己也不論斷自己,這是一種健康的、不卑不亢的自我形象。我們沒辦法管別人的口,叫別人不論斷自己,但我們有責任管理好自己的耳、自己的心,聽神要我們聽的,以致能健康的來看待這些論斷。

  耶穌在世時也曾在〈馬太福音十一18-19〉中,提到他自己在面對人的論斷時,他的態度—「約翰來了,也不吃也不喝,人就說他是被鬼附著的;人子來了,也吃也喝,人又說他是貪食好酒的人,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但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人是這樣的論斷約翰,說他是被鬼附著的,因為他不吃不喝,過克苦禁慾的苦修生活。儘管這樣的生活並沒有干犯到別人,但仍被惡意的論斷。然而當耶穌來了,耶穌不是為要討人的喜歡和認同,但他所做的和約翰剛好相反,他也吃也喝,想不到也被論斷成貪食好酒的人。除了讓我們看見,人的舌頭真是萬惡的根源之外,更看見耶穌泰然自若的說:「智慧之子,總以智慧為是!」因為祂知道此時此刻祂該怎麼做,他能不會因所行與約翰大相逕庭,而想向約翰的路線靠攏一點,免得被人論斷。更不會因怕別人對他所行的論斷,而不去行所當行的,儘管祂和約翰所行不同,但祂仍能自由釋放,行祂所行,這就是智慧之子,祂的所行是以智慧為依歸,不是以人,無論是約翰或是旁邊在看的人為依歸。

  我們要想如此超然,除非我們如保羅一樣認定我們的主,單單仰望定睛在祂的身上。保羅不受人的論斷,保羅也不受自己的論斷,因為祂知道祂屬神,只有神能判斷他,且神的判斷才是唯一公平公義,他又何必在意人,包括他自己,怎樣看待自己呢?!這樣的自由,才能把人從許多牢如深淵的捆綁中釋放出來。

  今天許多基督徒,要嘛活在自我感覺良好的自義裡,要嘛被困在自我論斷的自棄裡,都不是健康平衡的自我形象。我們聽不得別人一點不實的指控,我們急於辯解澄清,當然人言可畏,但別忘了,審判的是神,何不默默的仰望神施行公義,這也就牽涉了,我們真信得過那位公平公義在任何事上都掌權的神嗎?

  其實,說的人說了什麼,要向神負責,聽的人聽了什麼也要向神負責,我們是把所聽見的帶到神面前,仰望祂施行公義,還是自己做自己的神,為自己主持公道?如果我們自己都不論斷自己,還有誰能論斷我們而得逞呢?誠如〈詩篇五十六11〉所言:「我倚靠神,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是的,如果我們肯倚靠在一切事上斷定是非的神,人能把我們怎樣呢?人的話又能把我們怎麼樣呢?我們若是真屬神,人不能論斷我們,我們自己也不能論斷自己,因為那是神的事,所以,不要把自己交給人,我們既屬祂,把自己交給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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