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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性議題(十六)被罪性挾制的自由戀愛(2022-06-12)

毛廉翔傳道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翰福音 8:32)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約翰福音 8:36)

  本週是迦拿婚姻成長協會的副理事長江兒牧師來到我們當中分享信息,可能很多弟兄姊妹不知道,我與師母當初也是透過參加迦拿協會的聯誼活動而認識的,並且在協會的理事長鄒盛發牧師及鄒師母的輔導愛護之下進而戀愛、結婚、成家,回想起來這一路都充滿上帝恩典的帶領,我們夫妻對協會充滿了感謝,我也深深地敬佩協會長期在戀愛婚姻領域的耕耘,造就了許多像我這樣過去在「自由戀愛」當中不斷跌倒的人。

  現代的男女崇尚「自由戀愛」,強調個人的「自由意志」來選擇未來的人生伴侶,我並不是八股,認為婚姻就應該回到傳統的媒妁之言,自己沒有選擇的空間。可是!一個血淋淋的現象擺在我們眼前,台灣人的婚姻並沒有因為所謂的自由戀愛變得更幸福,我們的離婚率接近高達50%,在亞洲國家中更是排行第一,家暴或是恐怖情人的社會新聞比比皆是。為什麼?我們不是都是自己選擇的嗎?自己選擇的不是最妥當了嗎?還是,我們是不是都過度高舉了我們的「自由」呢?其實我們的自由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厲害呢?

  教父奧古斯丁在真正信主悔改之前,也是一個沉淪在男女情慾之中的人,以致於他信主重生之後,一方面懺悔自己前半段人生,另一方面他提出了這樣的神學看見:「我們的確有自由意志,但我們的自由意志都受到了罪性的捆綁(污染),我們以為的自由並不是真正的自由,無論我們怎麼選擇都跳脫不出罪的範疇」我就想到我年輕談戀愛時的種種,的確,雖然當下是自由,但回頭來看,我似乎把事情弄的一團糟。現在擔任迦拿協會秘書長的劉家富牧師,也是我神學院的同學,常跟我分享他在輔導實務上的看見,即使有一些弟兄姊妹透過協會的聯誼認識,但如果沒有持續在協會的教導輔導之下或是教會屬靈權柄的遮蓋之下,只想不受約束覺得可以單靠兩個人的激情來經營關係,最終走向失敗的例子也不在少數。

  這讓我們重新省思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自由戀愛」?我相信,當兩個人都願意一起來將「自由意志」交給上帝,降服在上帝真理的權柄之下,我們才能在主裡活出真正的「自由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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