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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美家書

因信稱義(2016-07-10)

錢黛芙牧師

  明年,馬丁路德改教自1517年算起,滿500年了。500年的歷史長河教會興衰,然而是否能再次見證基督真理的永不改變與歷久彌新!?因信稱義的真理不是當年馬丁路德發明的,他只是意圖,把當時教會黑暗期的許多荒唐行徑,重新回歸聖經真理,而因信稱義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也反映出當時教會最不堪的一頁。

  基督信仰的四大基石:聖父聖子聖靈三位一體的獨一真神、基督耶穌的神人二性、因信稱義與唯獨聖經。都在在挑戰著人本性裡的敏感神經:理性與自我。人天生喜歡靠理性憑自我,所謂我想得通的我信,我看得見的我信,而偏偏基督信仰的核心內涵,都不是你想得通看得見而能信的。

  因信稱義,不是因功德稱義即為一。這在人自以為對的道理裡,是想不通的。因為因信稱義的意思是,人因著信祂,單因信祂,人就得稱為義。稱,有算你有了的意思,也就是算你為義了的意思。整句說起來就是:人是因著信祂,就可以被祂算為是好的。怎麼會有這麼容易的事?人能被神看為是好的,竟然是人什麼都不用做,只要信祂就夠了,這不是太便宜了嗎?我們在神眼中被看為好,有這麼容易嗎?於是乎功德論的想法,就顯得較合乎人理性的需求了;人一定要透過某些積功德的行為,付上了他認為該付的合理代價,他才會覺得自己配被神看為是好的。但這麼一來就與因信稱義的真理相違背了。而同時這也說明了,為什麼人接受功德論,比接受因信稱義的真理容易多了。

  基督徒對於因信稱義應該是不陌生的,但很不幸的是,屬於人本性裡的餘毒,並未因我們信祂被一併消除,反而偷渡進我們的信仰認知裡。今天許多基督徒潛意識裡,仍多多少少的存在著這種想法:我要努力有好行為,我要努力做工,才配得神的恩典,才配得祂看我是好的。這種想法其實與功德論、憑功德得救恩,其實是一樣的。所以我們知是知道因信稱義,可是真正的認知,還是偏向功德論的思想。不錯,神是要我們有好行為,結出果子來,與所蒙的恩相稱,但重要的是,這好行為怎麼來的?憑自己努力做出來的?抑或生命在祂裡面而活出來的?這時因信稱義的信字,就是我們要思想的重點了。

  什麼是信?信是動詞,表示它是有行動的,無此行動就不叫信,這行動就是求。我們的信心對神的認識,都自我們與神的關係而來,我們和祂關係愈好,我們就愈有信心,也愈認識祂。這關係和你信主了多少年,有沒有讀神學,有沒有擔任重要事奉,一點關係也沒有。卻與你是否常來到祂跟前向祂傾心吐意,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信了主,我們是神兒子的地位是不改變的,但我們與祂的關係在何種狀態,是關係好還是不好,卻是會改變的。依何而變,依我們親近祂的程度而變。所以,因信稱義,這信不是點的觀念,信了得救了就好了。而是線的觀念,是持續與祂保持親密關係的觀念。我們一旦信了,祂就稱我們,算我們為義了,但只是算我們有了義,不是我們真有了義。而我們是要持續在這信上經營,也就是親近祂,與祂建立實質的關係,不只是名義的關係,使這算為的義,真成了我們的義。因此基督徒一旦信了主,也就是開始了他從稱義走向成聖的路了。

  可惜的是,許多基督徒信了之後就停留在點的信,沒有持續在信上經營,以致信了多年都無法在信上成長,導致信仰僵化甚至走偏,也衍生出許多教會的問題。我們的好行為又從何來,就是從與神的關係中,祂一點一滴改變了我們的生命而來。生命改變而生出的好行為,才是果子,因為是長出來的,不是做出來的。因信稱義是神的恩典,我們只要信就能被稱義;我們也只能信,來得這恩典。不是靠你自己,乃是唯有靠祂,也就是仰望祂親近祂求祂,好叫這信在我們裡面長,不是停留在原點,祂因著這信的關係住在我們裡面,改變我們,最後結出屬祂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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