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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見證

靈修天地

陳賽鍾牧師

以弗所書二:1-10 救恩

  第8節到第10節是最重要的部分。過去的我和得著救恩的我(現在的我),有明顯的差別。一個人如果信了耶穌,生命卻沒有改變,他很可能尚未經歷神的救贖。生命的改變是出於神的恩典,不是靠我們立志去作,這就是我們不能靠行為(律法)得救的道理。我們的行為會改變,是基於生命的改變,神救我們是祂在基督裏所做的工作,也就是藉著基督的死,因著我們的信,使我們得著永生(新的生命)。神為甚麼要這樣做呢?為要叫我們行善。行善就是做神要我們做的事。每一個人各有不同。如果我們沒有得救,就不會聽神的話,神也就不能叫我們為祂做事了。

【生活應用】 我們已經成為神的兒女,在生命觀、價值觀、金錢觀……等等的觀念上,是否仍與不信神的人一樣,沒有甚麼分別呢?

【禱告】 主阿!您既已拯救了我們,懇求您每日保守我們免於與世俗為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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